没错,事到如今,她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喜欢迟暮。
喜欢他每次委屈巴巴的央求她帮忙整理书桌或者带饭。
喜欢他每次打球回来都毫不客气的抢走她的水杯取暖。
喜欢他总是乐乐呵呵的喊她“同桌”亦或是“早早”。
喜欢他,想让他知道,想从他口中旁敲侧击的确认自己于他心底的位置。
喜欢他,又不想让他知道,怕他了然后,只是漫不经心的一句:“哈,原来你喜欢我啊。”
喜欢一个人,太卑微了,卑微到尘土里。
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够好,不够漂亮,不够优秀,不够完美到去哪里都在发光。
...
直到上课铃声响起,迟暮才回到自己的座位。
他很兴奋,嘴角挂着抑制不住的笑。
像一个孩子拿到了最最心爱的糖。
“怎么样了?”黎早早整理好神色。
“你听说的不错,尚嘉娱乐的老总确实是她舅舅。”迟暮转着笔,这般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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