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着,陈敬慈站在旁边,竖起两根手指,接着大言不惭道:“由我担任ICAC廉政专员,我有三个请求,一:赦免全部参与暴动的华人调查员之罪名。”
“这些华人调查员都是遭受到前任廉政专员亨利的裹挟、蒙蔽。”
“他们会犯下错误是有前提的,他们也是港岛法治之基石,港岛离不开他们。”
“二:解除廉政公署保安部,未来廉政公署的保安部门,将抽调廉政公署的华人担任,且人员编制与武器配备不能变。”
“港督先生,我的要求不多,请您考虑考虑。”
陈敬慈的两个要求确实不算多。
而且不算过份。
第一个要求,是为保证参与第二次警廉冲突华人调查员们,事后不会再遭遇追究。
否则,留给港督府起诉纠察的权利。
那么第二次警廉冲突的成果便可能被动摇,等于是给鬼佬们翻盘的机会,傻子都不可能这么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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